帖子主楼是有个男生问,女朋友不愿意把第一次给我,她是不是不爱我,我们该不该分手。
随便说点什么,比如我朝三暮四,风流成性,再比如我喜欢男人,我是个同性恋,这种博人眼球的虚假消息,随便扔一个出去,他们就不会议论你了。
孟行悠以为他脸上挂不住,蹭地一下站起来,往书房走去,嘴上还疯狂给自己加戏,念叨着:我去听点摇滚,你有耳机吗,借我用用,我突然好想听摇滚,越rock越好。
犹豫了三天也没定下来,孟母打算让孟行悠自己挑。
要是文科成绩上不去,她就算有二十分的减分政策撑着,要考理工大的建筑系也是难题。
怎么琢磨,也不像是一个会支持女儿高中谈恋爱的母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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